隨著流動通訊日漸普及,近年不論公營或私營機構都全面發展流動應用程式(App),當中不少機構只是抱著「跟風」的心態,對 App 的設計及應用可謂「一竅不通」,結果設計出來的 App,不單無人問津,更惹來劣評如潮。這種情況不一定只發生於私營機構,連公營機構亦會犯上同樣錯誤,就如早前審計署發出最新一期審計報告,提及有關資訊及通訊科技產品及服務的採購及非耗用物品管理。
根據審計署對資訊辦記錄的分析,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36 個政府部門合共推出了 127 個智能應用程式,當中每月平均下載次數介乎 91 至 900 次的應用程式數目有 49 個,約佔 40%;每月平均下載次數為 4,500 次以上的則有 15 個,佔整體 12%。以累計下載次數計算,最多市民下載的政府應用程式為《我的天文台》,累計下載達 518 萬多次,《香港電台隨身版》、《香港乘車易》分別排名第二及第三,累計下載 162 萬及 136 萬多次。然而,審計署亦發現,在 127 個應用程式裡面,有 6 個程式每月平均下載次數不足 30 次,當中以教育局推出的《香港學童的眼睛護理》排名最低,每月平均下載次數僅 11 次,累計下載 89 次。此外,審計署亦發現,衞生署、消防署、康文署及水務署共二十二個應用程式,結果發現部分應用程式的流動裝置功能有限,或不具備任何功能,實質上只是該局或部門網站的複製版。
筆者認為要設計一個受歡迎的 App 跟網頁不同,不能只將其網頁內容放進 App 便完事,相反,進行 App 設計有許多要考量的要素,例如較小的熒幕、更短的專注時間(對使用者)等,簡單而言,一個互動的 App 應涵蓋五大元素,包括「目標導向設計」(Goal-driven Design),意思是在設計過程中,絕對希望產品能滿足目標使用者的需求,而「人物誌」(Persona)這個方法可以避免你在開發過程中偏離目標使用者的需求。透過研究或訪談目標使用者,將他們的虛擬角色創建出來(包含背景、目標與需求等),團隊就能依據Per sona 的資訊進行設計或修改使用流程等,以滿足他們的需求。
另一方面,「使用性」(Usability)亦是重要元素之一,若用戶無法輕易的使用你的 App,那他們也不會想從 App Store 中下載。良好的使用性能讓產品「好用」;至於「預設用途與指意」(Affordance & Signifier)是指預設用途與功能的「自我解釋」相關,指意則暗示或提示有何預設用途;「可學習性」則建議開發團隊可以使用合適的介面模板,藉此由使用者相當熟悉的介面模板,讓他們更快地適應新App。最後一點,「回饋與反應時間」,系統的回饋可以讓使用者知道任務完成與否?回饋的形態也許是簡單的「嗶」一聲,也可以是複雜些的跳出視窗(Modal Window)等。
由於篇幅所限,筆者只能簡單地建議一些設計App時應注意的事項,其實有效的宣傳亦極為重要,透過有效的渠道去推廣App的應用,才能夠相得益彰,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筆者期望各政府部門全面檢討其下App的使用率,否則將會窒礙發展智慧城市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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