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批香港人移民英國在即,做 Uber 司機、送外賣等都是常見的兼職賺取外快工作。英國最高法院( Supreme Court )在 2 月 19 日給 Uber 案作出裁定,認為 Uber 司機屬僱員而非自僱。判決勢必影響英國的零工經濟市場發展,以及數以十萬計的從業員。
兩名前 Uber 司機 James Farrar 和 Yaseen Aslam 就待遇問題在倫敦就業法庭( Employment Tribunals )向資方提告,後者為應用程式和外送員工會( App Drivers & Couriers Union )主席,法庭在 2016 年判二人勝訴。 Uber 經過三次上訴後,英國最高法院作出終極裁決,司機實為僱員,換言之可享勞工保障,包括最低工資、有薪假期等。
最高法院的裁決理據有幾點:
- Uber 定下車費,亦即司機賺取薪酬由 Uber 決定。
- 雙方的合約由 Uber 撰寫,司機無法修改內容。
- 司機完成每程車的起點和終點由 Uber 設定,而司機多次拒絕工作要求,會遭 Uber 懲罰。
- Uber 用評分制度監察司機的服務水平,萬一有司機多次獲低評分警告,甚至可終止聘用。
Uber 現時在英國有 6 萬名司機,倫敦佔了近四分之三。這判決將對英國零工經濟產生重大影響,包括外賣、運送快遞等的合作夥伴。過去一直以自僱方式聘請司機和工人,令 Uber 、 Deliveroo 、 GrubHub 等公司以低成本經營,但大部分仍未扭轉虧損狀態。若支付最低工資和有薪假期等就業保障,將令公司加重營運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