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在今年 5 月稱,有意將亞太區總部從新加坡遷至香港,首要條件是共乘汽車合法化。但兩個多月以來未獲特區政府回應,決定撒回建議,地區總部留在新加坡。
Uber 自 2014 年由投資推廣署引薦進入香港市場,更成為該署的成功案例。不過,一直走法律罅經營,避開非法取酬載客和白牌車問題,但同時面對的士業的夾擊。現時 Uber 在香港有約 14,000 名司機,除了不同類型私家車提供服務,還有的士司機加入平台,並在近期吸納大批因武漢肺炎而失業的司機加盟。
據消息稱, Uber 提出多個方案為搬遷地區總部來港,但特區政府從未有回應,甚至該公司來港經營 6 年多番邀請政府官員商討亦「已讀不回」。
該公司在今年 5 月公布全球裁員 6,700 人的計畫之後, 5 月底忽然召開記者會,宣稱有意將亞太區總部搬來香港,以及設研發中心。這為香港創造就業機會,包括科研人才、軟件工程、營運、營銷等。 Uber 所開出的條件之一,是要當局研究立法規管汽車共乘服務,可讓旗下業務在港合法經營。
Uber 今日表示,至今政府仍未明確審視可行方案,故此短期內將會保留新加坡為亞太地區總部。
該公司在 2018 年將東南亞的業務售予 Grab ,亦即在新加坡當地沒有 Uber 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