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

    政府建議規定司機駕駛時最多只可用 2 部流動通訊裝置

    Andrew
    Andrew
    號稱"周身刀無張利"的多媒體創作人。 很喜歡樂天熊仔的怪叔叔。

    政府為針對包括的士司機在內的駕駛者在駕駛時會使用手提電話的情況。建議規定司機駕駛時最多只可以使用兩部流動通訊設備,而且顯示屏幕的大小亦有限制,建議屏幕對角線不可大於 18cm (約 7 吋),當然設備擺放的位置不能影響或阻礙行車視線,並考慮應否禁止司機在車輛移動時以觸控方式操作流動通訊設備…

    有的士團體表示,限制駕駛時最多只能使用 2 部裝置,是值得支持,認為一部用來「接單」一部用來顯示地圖已經足夠。不過有司機就認為駕駛安全不完全取決於同用多少部手機,而是駕駛態度。

    而有電動車用戶表示,很多新推出的電動車都都會配備大型屏幕用作控制及監察車輛的運作情況,雖然這些大屏幕並不屬於流動裝置,但都支援觸控方式操作。如果新規定禁止司機在車輛移動時以觸控方式操作,可能會造成不便。

    您會感興趣的內容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