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日前發表一項有關本地小學生使用電子產品的研究報告,發現家長使用時間愈長,小孩使用時間亦會愈長,可見小學生受家長耳濡目染,建議家長應以身作則,以先嚴後鬆的方式規範小孩使用電子產品作娛樂用途的時間。
研究在去年 7-10 月期間進行,訪問了 773 年位小學生家長,顯示在學習以外,孩子平日每日平均花 4 小時使用電視、手機及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而假日更大增至 6 小時,比家長分別多出一至兩個多小時,大幅超出衛生署建議指標,即小學生每天不應使用電子產品作娛樂用途超過 2 小時。
平日使用時間(小時) | 假日使用時間(小時) | |
---|---|---|
家長 | 3.0 | 3.3 |
小學生 | 4.0 | 6.0 |
初小(小一至小三) | 3.4 | 5.0 |
高小(小四至小六) | 5.2 | 8.2 |
有關的研究同時發現高小學生使用電子產品的時間大幅拋離初小學生,假期更使用超過全日三分一時間,達 8.2 小時之久。
小學生最常觀看網上影片
研究發現,小學生最常用電子產品來「觀看網絡影片 (81.7%)」,其次是「遊戲 (60%)」。有家長就表示孩子是觀看網絡影片而學會了講粗口,有超過一半家長 (50.1%) 過去三個月曾經因為孩子使用電子產品問題而發生親子衝突。
研究又發現家長常以較強硬的方式處理孩子使用電子產品時間過長的問題,最常見是「沒收產品 (50.6%)」、「責罵 (30.3%)」、「關 Wi-Fi (18.8%)」,但採用提醒或協商的方法則較少。
女青總主任(青年及社區服務)郭義聰建議家長應做好榜樣,減少使用電子產品娛樂,多花時間參與家庭活動。又建議以先嚴後鬆的方式規範小孩使用電子產品,使用時間要事先與孩子協商,聆聽孩子想法,並非到發現孩子使用時間過長時才採用強硬手段,以免弄巧竹反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