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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貸不叫信貸,依然借錢要還」金管局定性「先買後付」屬貸款日後或需領牌

    Mickey Chan
    Mickey Chan
    愛模擬飛行、希望終有一日回到單車上的宅,眼鏡娘控。座右銘: 1.膽固醇跟美味是成正比的; 2.所有人都可以騙,但絕對不能騙自己; 3.賣掉的貨才是錢,不賣的收藏品不值一文; 4.踩單車,是為了吃更多美食! 5.正義的話語,不一定出自正義之人的口;

    「先買後付 BNPL」被視為 FinTech 創新科技,是新興的付款模式,消費者不用一筆過全數支付,分三至四期定期找數即免息,令顧客更易購得心頭好。不過亦有人認為這跟過往分期付款差不多。金管局副總裁阮國恒昨日發表文章,確定「先買後付」與無抵押私人貸款無異,向銀行發出通告,要求銀行落實七項保障消費者的措施。

    「先買後付」近一、兩年在歐美國家客戶量和交易額都以倍數方式增長,Apple 亦傳聞會配合 iOS 16 同時在美國推出類似服務,而在香港則屬起步階段,本地商家都陸續引入。但市場上一些「先買後付」服務商,如來自新加坡的 Atome、Hoolah 和 Pace 都只是 FinTech 企業,並非受監管的金融機構。而一些虛擬銀行如 livi bank 也開始推出「先買後付」的分期付款產品 livi paylater 。

    現時香港「分期付款」多數與信用卡機構合作,在網店上都不會當作支付方式,亦會標有「借定唔借?還得到先好借!」的教育字眼。相對地,網店就將「先買後付」方式與信用卡、八達通等支付方式並列,讓顧客對「先買後付」有種只是支付方式的錯覺。

    但阮國恒就指市場上「先買後付」產品,一般都具有分期付款的性質,只是還款期較短。「先買後付」產品提供者(包括科技企業、銀行、其他金融機構等)會先為客戶一筆過向有關商戶付款,然後再向客戶分期收取已繳款項。實際上是客戶從「先買後付」產品提供者借錢,如果日後無力還款,一樣可能影響信貸紀錄。

    七項措施年底前落實

    金管局昨日向銀行發出通告,要求銀行年底前落實七項保障消費者的措施,包括必須在「先買後付」產品的廣告及宣傳資料上,寫明「借定唔借?還得到先好借!」的教育字眼,並需顯著地註明屬「信貸產品」,清楚披露相關費用及利息。標榜「免息」的「先買後付」產品,亦必須在同一宣傳資料上註明其他收費。

    銀行與電子商貿平台合作時,如果「先買後付」是結帳的預設或首選支付方式,銀行應評估這種安排會否容易導致衝動借貸; 銀行在「先買後付」產品的資料概要中,需要提醒客戶一旦逾期還款,將影響客戶的信貸紀錄。亦要讓客戶充分了解退款 (chargeback) 機制在「先買後付」產品中是否及如何適用。

    日後銀行審批「先買後付」產品時,必須評估申請人的信貸狀況,考慮申請人有沒有還款能力。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接受傳媒查詢時,表示如果「先買後付」服務平台涉及經營貸款業務,就需根據《放款人條例》領牌及接受監管。

    阮國恒最後還引用莎士比亞在《羅密歐與朱麗葉》的名句「玫瑰不叫玫瑰,依然芳香如故」,提醒市民無論貸款產品是甚麼名堂,「信貸不叫信貸,依然借錢要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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