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口密集,加上人口老化,發生火警容易造成嚴重傷亡。今日消防處就公布《 2021 年消防(裝置及設備)(修訂)規例》(下稱「修訂規例」)將於 9 月 1 日生效,以鼓勵市民自行在家居使用以電池操作的獨立火警偵測器。
據消防處解釋,獨立火警偵測器是以電池操作的自給式裝置,由火警感應器及警報器組合而成,目的是偵測火警,並在火警發生初期發出聲響或其他形式的警報,以便有更多時間疏散。
這項修訂規例是將獨立火警偵測器免除多項規定和責任,讓業主或住戶可以自行購買合規格的火警偵測器來安裝和維護。
消防處發言人表示:「消防處一直致力提升樓宇消防安全及加強市民的應急能力及逃生意識,務使市民的生命財產得到更佳保障。《修訂規例》是一項『拆牆鬆綁』的利民措施,目的是鼓勵市民自行在樓宇,尤其是家居,安裝獨立火警偵測器以偵測火警,並在火警發生初期向樓宇佔用人發出警報,使他們有更多時間疏散逃生。」
為推動市民廣泛使用獨立火警偵測器,消防處會透過不同渠道開展推廣活動,向市民解說獨立火警偵測器的好處及其用途。同時,消防處會發布指引,以便市民選購、自行安裝及定期檢查獨立火警偵測器的效能。
選購偵測器有準則
據消防處的推廣文件介紹,他們測試過市面上 22 種不同型號的獨立火警偵測器,該批偵測器都依照各種國際/國家標準製造和測試,例如 BS EN 14604 (英國)、 ISO 12239 (國際標準化組織)、 UL 217 (美國)、 GB 20517 (中國)、 BS 5446-2 (英國)等,測試結果顯示所有受測偵測器表現都令人滿意。
測試項目包括煙霧偵測器能探測到煙霧存在,熱力偵測器能辨認出火警引致的溫度上升,裝置啟動時能及時發出警報,音量也要符合相關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