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在今月初被美國聯邦法庭裁定違反「反壟斷」法。雖然 Google 表明會上訴到底,不過《彭博》報道卻披露,司法部正在探討罰則,除了巨額罰款,還可能考慮將 Google 拆骨,將旗下的瀏覽器 Chrome、作業系統 Android,以至搜尋廣告 Adwords 強行分拆出售成獨立公司。若終極上訴敗訴要拆骨,肯定影響 Google 業務,可能步上 AT&T 廿年前的後塵。
《彭博》和《紐約時報》都引述消息,雖然正在處理上訴,但本案法官 Amit Mehta 卻下令司法部與 Google 商討後續安排,建議恢復市場競爭的方法。司法部探討不同手法,例如罰款,又或要求 Google 將數據開放,給予競爭對手,如搜尋器的微軟 Bing 和 DuckDuckGo。司法部可能迫令 Google 分拆 Android、Chrome 和 AdWords。
聯邦法庭過去不時審視企業的競爭和壟斷,1984 年曾迫令電訊巨頭 AT&T 分拆成 7 間電話公司。1999 年又裁定微軟用 Windows 作業系統的優勢,整合 IE 瀏覽器至系統,壓縮 Netscape Navigator 的市場空間。最終在 2001 年和解,罰款天價的 18 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