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日前首次發出透過緊急警示系統,發出訊息通知市民伊院最新情況。由於響聲特別,兼長達 10 秒,嚇窒全港市民。網絡基建設備商華為解釋,這項技術是區域廣播( Cell Broadcast ),由於是廣播訊息,即使關閉功能,用戶的智能電話仍會接收,只是不會顯示訊息。
特區政府通訊事務管理辦公室( OFCA )在 2020 年耗資 1 億 5,000 萬港元建立的緊急警示系統,同年 11 月 26 日正式啟用。 OFCA 稱,在極端天氣、嚴重的公共安全和衞生事故等緊急情況,通過流動網絡向流動服務用戶發出有迫切性的公告及訊息,讓公眾得以迅速採取應變措施。惟一直未有使用,直至 3 月 9 日下午 5 時 55 時,向全港發出「緊急警示」。
外國早已建立該系統,如日本 2007 年的緊急地震速報、美國在 2012 年推出全國天氣服務( National Weather Service ),向流動電話用戶發出緊急訊息。以往經常出外旅遊的香港人,相信都曾接收過。
該技術實是區域廣播,或中國大陸所稱小區廣播。華為香港市場及傳訊總監及首席網路安全及隱私官黃家恒解釋,是 3GPP 定義的流動網絡技術標準,由 3G 網絡開始已加入在標準內。近年推出的智能電話大部分都支援。
他稱,緊急警示系統的廣播技術,由基站發出訊息,範圍內的智能電話接收,只要有開啟通知,便會發出聲響、振動和顯示訊息。區域廣播在技術上可指定範圍,例如新界北區將會有大雨,可向所在範圍的智能電話廣播訊息,毋須作全港廣播。
有人分享台灣的災防告警系統,設四級訊息,最高級別的國家級警報不可關閉,特定警告聲響和振動,緊急警報則可關閉。然而,黃家恒指出,香港的區域廣播不分級別,接收訊息後發出特別的聲響和振動,以示訊息的重要。
OFCA 稱,智能電話收到緊急警示系統訊息,發出長約 10 秒的警示聲響與振動提示,畫面彈出通知訊息。 OFCA 雖然稱,香港的系統分「極度緊急警示」和「緊急警示」,實為特區政府部門自行分級,市民接收只有一種級別通知。
由於日前特區政府的緊急警示系統驚嚇市民,有不少人貼出關閉這功能的步驟。特區政府亦呼籲市民不要關閉。
黃家恒表示,由於是廣播訊息,即使關閉這功能,只要智能電話在備用狀態,理論上仍然會接收,但可能不會顯示相關訊息,或作聲響和震動提示。不過,實際情況以智能電話廠商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