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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人機規管乃大勢所趨

    梁偉峯博士 Dr. Joseph Leung
    梁偉峯博士 Dr. Joseph Leung
    擁有工商管理博士及三個碩士學位,從事資訊科技行業超過 30 年,現為香港理工大學專業進修學院講師及課程總監、香港零售科技商會副會長、香港互聯網論壇副會長、亞洲域名爭議解決中心專家名冊成員、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認可綜合調解員、英國特許仲裁學會(東亞分會)委員、學術及資歷評審局學科專家、香港、新加坡及英國電腦學會資深會員、英國特許市務學會資深會員、國際扶輪 3450 區中環海濱扶輪社創社社長。 email : mail@joseph.hk

    無人機發展多年,用途廣泛已是不爭的事實,隨著無人機研發技術逐漸成熟,製造成本大幅 降低,無人機在各個領域得到了廣泛應用,除軍事用途外,還包括農業植保、電力巡檢、警用執法、地質勘探、環境監測、森林防火以及影視航拍等民用領域,更會用於樓宇檢查、測量,甚至播種及飛行表演等,其適用領域還在迅速拓展。

    有人認為無人機是人類航空產業的 2.0 版,航空 1.0 版以人為主,這裡所指的「人」,不是乘客(客運)便是機師(貨運),而航空 2.0 版開始以物為主,成為物聯網 (IoT) 的一個環節,人的角色逐漸淡出,航空產業從人流、物流,進入了資訊流的產業。

    雖然無人機在商業應用上有巨大潛力,但如何在推動科技創新與保障公眾安全及私隱之間謀求平衡,將成為世界各地監管當局的新挑戰;故此特區政府提出《小型無人機令》於今年 7 月 16 日刊憲,明年 6 月 1 日生效。新例會按無人機重量及使用形式,分 3 類規管,對飛行高度、速度及駕駛員資格等均有限制。其中乙類無人機操作,更要求駕駛員考牌後,獲民航處批準才可使用。據了解,有持分者形容條例相當「辣」,要獲民航處批出許可難度高,符合要求亦相當「燒錢」,有人甚至認為使用直升機較無人機還要便宜。

    自 2019 年以来,各地均有機場因無人機入侵而影響運作,新加坡樟宜機場附近發現無人機,以致一條跑道緊急關閉 10 小時,近 40 個航班延誤,上千旅客行程受阻。立例規管無人機已成世界趨勢,事實上海外國家如美國、新加坡、泰國等國家也就規管無人機實施註冊制度,新加坡一個由政府組成的建議小組,提出包括國民及遊客在內的所有無人機使用者,在新加坡境內使用 250 克以上無人機前必須註冊,並建議費用不應超過 20 新元,而無人機註冊制度最遲今年底展開,以確保用家意識到個人責任。根據新加坡現行無人機法規,任何人在未取得許可的情況下,不得在機場/空軍基地 5 公里範圍內控飛無人機,也不得飛高過 200 英呎,違者可被罰款最高 2 萬新加坡元及最高 1 年監禁。

    至於美國,早於 2012 年前對民用無人機的使用已作出不少限制,故此無人機主要用於研究及培訓活動,而民用無人機操作者亦須按個別情況,需要先向聯邦航空局 (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申請許可。

    總括而言,無人機規管乃大勢所趨,只可惜其關注點均以公眾及航空安全、註冊制度追查無 人機操作者及擁有人的身份、許可證審批程序、列明禁飛區域及釐清執法權力等事宜,而較少處理私隱問題,筆者期望未来各地政府在制定無人機規管時,能够涵蓋更多私隱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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