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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訊業界的保密協議

    方保僑 Francis Fong
    方保僑 Francis Fong
    方保僑先生於資訊、通訊、科技及電子消費品市場工作逾二十年,曾引進不少科技新產品,並創辦多個業界組職及為多個非營利機構擔任委員,並於數間主流媒體撰寫專欄及擔任節目主持人。 現任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香港互動市務商會創會及榮譽會長、世界資訊通訊與服務業聯盟董事、香港金融科技商會召集人、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科技發展常務委員會成員、電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電訊規管事務咨詢委員會成員、運輸 署智慧交通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運輸署香港電子道路收費國際專家小組屬下的科技及私隱保障小組成員、樂施會董事會成員、香港小童群益會資訊科技委員會委員、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創新及科技業務管理委員會委員等。

    每逢蘋果或三星這些大品牌有新手機推出之前,總會有很多網站「爆料」,巨細無遺地講述新手機的各種不同功能及規格,最終當新產品推出的時候,又非常「巧合」地和這些傳聞吻合,台灣更有「分析員」可以準確地說出未來蘋果新產品的特徵,被傳媒喻為「最強分析員」。我在電訊業界打滾多年,當然能夠分得清究竟甚麼是傳聞、甚麼是分析、甚麼是爆料,其實任何分析員,就算能夠清楚掌握整個物流鏈的去向,也無法準確地預計各大公司推出新產品的特徵,如果每次都能夠估算得這麼準確,我相信機會率比中六合彩頭獎還要低。

    保密協議( Non-disclosure Agreement )並不是資訊科技界的專有文件,不過這個界別卻經常會要求生態鏈中的不同機構簽署保密協議。問題是一間公司簽署保密協議後,廠商向該公司的員工透露機密資料,原意是希望大家可以早一點了解新產品的特質,與及方便生態鏈之間的工作及溝通,但是總會有員工「把持不住」,告之他人有關新產品的資料,然後一傳十、十傳百的傳開去。當然違反保密協議是一種民事罪行,對方有權向違反協議的一方索償,但由於可能有太多企業同時持有相同的機密資料,追查源頭便變得非常複雜,加上不同公司的專業操守不一樣,良莠不齊之下,變成無從追究。

    早前有傳聞指 Hyundai 及 Kia 將會為 Apple 生產電動汽車,不過經傳媒報道之後,可能因此觸怒了 Apple 的高層,結果 Apple 終止了和這兩間公司的合作,兩間公司的股價在韓國應聲下跌,真正「禍從口出」,得不償失。我當然不排除有些新產品的傳聞是這些公司自己「放風」,希望在產品推出之前吸引用戶,不過當業界接到這些機密的時候,究竟應如何「運用」,定還是乖乖地「守口如瓶」,絕對需要閣下的智慧並自行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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