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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iz 改善措施 接受企業第二次申請

    Eric Chong
    Eric Chong
    商業・科技・創業・編輯

    特區政府在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設的遙距營商計畫( D-Biz ),企業反應踴躍,但執行時卻備受業界批評。負責執行計畫的創新科技署推出改善措施,包括接受企業提交第二次申請、將訂閱服務的資助期延長至 12 個月。這是繼上月計畫加碼 10 億元之後,另一次更新計畫。

    創新科技署公布四項改善措施:

    • 第二次申請:企業可在 8 月 31 日上午 9 時起提交第二次申請,惟當中的資訊科技方案類別不能與首次申請已獲批的類別相同,企業亦需就首次申請結果回覆秘書處後才能提交第二次申請。計畫的評審準則維持不變,而每間企業累積可獲的總資助額最高仍然是 30 萬元;
    • 訂閱制方案延長至 12 個月:訂閱制資訊科技方案的資助期由 6 個月增至 12 個月,有關安排亦適用於之前已獲批的申請;
    • 相關企業可提交申請:相關企業被視為同一企業而不能提交申請的限制會取消
    • 接受社企申請:社會企業如獲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簽發的證明書,亦符合申請資格。

    該署還公布相關申請數據,截至 8 月 18 日上午 10 時,共收到 17,372 份申請,來自中小企的申請約佔 95% 。計劃至今已處理 14,056 宗申請,批出 12,818 宗,總資助額超過 5 億 4,0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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