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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緊急警示系統的啟示

    梁偉峯博士 Dr. Joseph Leung
    梁偉峯博士 Dr. Joseph Leung
    擁有工商管理博士及三個碩士學位,從事資訊科技行業超過 30 年,現為香港理工大學專業進修學院講師及課程總監、香港零售科技商會副會長、香港互聯網論壇副會長、亞洲域名爭議解決中心專家名冊成員、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認可綜合調解員、英國特許仲裁學會(東亞分會)委員、學術及資歷評審局學科專家、香港、新加坡及英國電腦學會資深會員、英國特許市務學會資深會員、國際扶輪 3450 區中環海濱扶輪社創社社長。 email : mail@joseph.hk

    相信在 3 月 9 日傍晚近六時,大部分香港市民手機或流動通訊裝置同一時間都收到政府發出的緊急警示,通知醫管局伊利沙伯醫院即日起成為定點醫院,專門接收新冠病人。這次觸動了全港市民的警示,頓時成為了城中話題,評價可謂好壞參半。據了解,商經局轄下的通訊局於 2020 年耗資 1.5 億元,設立這套「緊急警示系統」,目的是在本港發生緊急情況下,包括公共衞生事故,可向市民發送重要公告和訊息。

    據通訊局網頁指出,已啟動接收緊急警示系統訊息功能的流動裝置會發出長約 10 秒的警示聲響與振動提示,提醒用戶收到緊急警示系統訊息,屏幕亦會彈出通知。緊急警示系統訊息有兩個警示級別,分別為「極度緊急警示」和「緊急警示」。發放緊急警示系統訊息的政府決策局或部門會按有關情況的緊急或嚴重程度,指定訊息的警示級別。發送緊急警示系統訊息不會涉及個人資料,而接收緊急警示系統訊息也不會涉及額外費用。

    其實不少海外國家都有採用類似緊急警示系統,筆者於 2019 年在美國賭城拉斯維加斯參加國際會議時,亦收到緊急警示系統通知,附近有槍擊事件要多加留意,而經常受天災襲擊的日本,亦設有同類系統提醒民眾避難。

    對於是次緊急通知的內容是否合適,筆者暫且不作評論;然而,在欠缺公民教育的情況下作 出警報,未必能夠做到預期效果,相反有可能引致「狼來了」的效應,或令市民關閉相關裝置。香港多年來是個福地,甚少天災人禍,近年超強颱風如天鴿、山竹已是百年一遇。

    根據倫敦大學學院風險與減災研究所學者 Zehra Zaidi 提出,警報系統要發揮作用,最重要是公眾信心,若然濫發訊息,有可能引致公眾疲勞,此外警報訊息太早、太晚或資訊不正確亦可能削弱公眾信心,若有真正緊急情況時,公眾便可能不再認真看待。多年前有研究人員模擬大城市中有核裝置爆炸,再向受試者手機分別發出「緊急警示」及 Twitter 訊息,結果大部分受試者都懷疑訊息是否真確,測試證明「緊急警示」內容及發放時間必定要準確地拿捏。有見及此,近年多國政府如英國及加拿大都嘗試改善相關系統,在事先預告的情況下定期演習,同時加強教育國民如何應變,避免公眾在毫無經驗下不懂反應。

    總括而言,筆者期望特區政府能夠加強相關的公民教育,令市民能夠在有心理準備下收看訊息,配合政府的緊急警示。當 然更希望是大家都不再需要收到緊急警示訊息,情況有如家居買 了大額的保險金,並非希望需要遇上事故而收到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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