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競市場的潛力究竟有多大,難以估計,事實上,自從電腦走到一般消費者面前, 遊戲一直都是一個最吸引的賣點,有人會因為遊戲質素,大花金錢追求更新、更快的電腦,不斷升級。就算家庭遊戲機不停推陳出新,始終仍未有威脅到 PC 遊戲的市佔率,相反電腦成為了比遊戲機更高級的遊戲裝置,消費於電腦遊戲相關的金額,更 是愈來愈高。
Razer 選擇在港上市,也令香港變成了電競之都,職業的電競隊伍愈出愈多,甚至在中學也開始有校際的電競隊伍。早前在香港,也有舉行過過百人一齊進行的電競比賽,雖然這並非正式的國際賽事,但也足以讓更多人一嘗落場滋味。
台灣修改運動條例
不過,電競在港雖然熾熱,但論要像外國發展成 為一項正式的運動項目,香港仍未踏上起跑線,政府未有扶植電競運動的政策,香港也未有發展電競運動產業的一個法定組織,一切也只是以商業模式運作。在社會眼中,就算電競受歡迎,最多也只是一個規模較大的商業活動而已。
上星期,台灣的立法院就三讀通過了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的部分條文修正案。電子競技業以及運動經理人行業正式納入運動產業,另外也會促進職業運動產業發展,各級的政府部門與公營機構,也需要配合體育政策發展進行 投資。
鼓勵更多人全職參與
有了政策保障,台灣的電競業發展,可以更加職業和專業化,政府對運動員將會有更大的支援,而運動員可以收取贊助和減免部分稅額,使生活有所保障,也可以吸引更多有意發展的運動員轉為全職運動員。而台灣政府同時也通過一條附例,就是將電競變成培養國民運動習慣之一,和其他運動一樣。而高中以下學生,也可以獲得參與或觀賞電競運動競技的比賽或表演。
有以上的安排,台灣人想以電競作職業發展,保障生活是重點之一,讓優質的選手,都可以不擔心家人的生活安排,是最佳的補助。反觀香港,就算未來會有便利電競行業的政策,但沒有對運動員的支持, 也難以成立有規模的港隊電競隊出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