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

    違反兒童網絡隱私保護法 抖音被罰款 4,400萬

    Andrew
    Andrew
    號稱"周身刀無張利"的多媒體創作人。 很喜歡樂天熊仔的怪叔叔。

    繼早前台灣及多個歐美國家指手機應用抖音(TikTok)涉嫌過度取用手機權限及存在安全隱患後,最近又因為涉及非法蒐集兒童個人資料,而被美國相關部門控告及罰款 570 萬美元(約港幣 4,470萬)。

    影音社群應用 抖音(TikTok) 在多國歐美地區發展迅速,目前全球用戶已經超過 5 億,更吸引到不少兒童及青年人使用,但亦成為兒童色情內容及孌童癖份子的溫床。據了解,該手機應用程式沒有清楚的條款及限制禁止取用 13 歲以下用戶的姓名、電郵地址和其他個人資料,一旦有不法之徒取得相關資料,就可能會對於兒童用戶造成影響及甚至傷害。

    有關的做法被指是違反兒童網絡隱私保護法(COPPA)。聯邦貿易委員會最終向抖音的開發商戶提出起訴,最終於雙方達成和解,抖音(TikTok)需繳交 570 萬美元(約 4,470 萬港元)的罰款,及修改有關應用的使用條款,除非在取得父母同意的情況下,才能蒐集 13 歲以下用戶的個人資料。以避免兒童的個人資料被不法之徒取用,成為兒童色情內容。

    您會感興趣的內容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