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罷不能,上回談到當拒絕孩子時,父母須要果斷勇敢,在尊重孩子的前提下,表述自己不同的立場,誠然,要減少被對方的情緒干擾,自我確定地表達相反意見實不易。
Manuel J. Smith 博士在其暢銷書When I say no, I feel guilty中,介紹了果敢訓練(Assertiveness training)的技巧給我們,以下是其中四項:
第一、重覆立場(Broken record)
作用:提出合理要求或要堅拒別人。
既溫和且堅定,一次又一次,心平氣和地重覆說出自己的立場,直至孩子接納你的意見為止,拋卻無謂的爭論或憤怒的情緒。例如「我知你仍想用電腦,但你需要上床了。」「我知你不想睡覺,但你需要上床了。」
第二、迷霧法(Fogging)
作用:接納別人無理的批評。
在同意事情的真像、可能性及原則的情況下,接受孩子的批評,不作出否定、辯護或反擊,讓對方不知是否成功批評了你,或者感到好像被人帶去「遊花園」一樣;當孩子詆譭或批評你,「你好麻煩!你真衰!你是大壞蛋!」父母可以說︰「可能我真是麻煩!你認為我好衰?或者你說得對吧!」當受到批評時,最決斷的方法就是對那些批評不顯露出抗拒或是強硬的態度。
第三、坦然認錯(Negative assertion)
作用:應付本身過失的方法。
每一個人都難免會有過失,當孩子批評你一個真確的過失時,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準確地,即不能多一分,也不能少一分,坦然承認。把過失本身只當作過失看待,然後決斷地接受過失的事實,才能不致產生過度內疚和保持自己尊嚴;例如「對不起!我昨天忘記了給你簽通告,連累了你。」「你說得對,媽媽疏忽了你的感受。」這種技巧最大的效用是令批評你的人覺得沒有必要對你的過失作無止境的批評。
第四、尋根究底(Negative Inquiry)
作用:應付本身過失之餘,巧妙地終止對方對你作出過分的批評。
跟迷霧法一樣,父母並不拒絕或抗辯,只以平靜的態度不停地提問或反問,讓孩子說出更多對你的批評或錯誤,但同時要去除負面情緒及消耗對方操縱性的資料。例如「除了弄錯了你的校服之外,我還有什麼地方令你不滿呢?」「除了道歉之外,你還有甚麼期望呢?」以上四項技巧沒有次序之分,但父母必須保持冷靜溫和的態度,才能發揮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