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備受爭議的華為,決定入稟美國法院,控告美國國會禁止聯邦政府部門使用華為產品涉嫌違反美國憲法。
華為在中國深圳總部召開記者會,輪值行政總裁郭平指出,美國國會去年通過《國防授權法》(NDAA),第889條禁止聯邦政府部門使用華為的產品,卻一直未能提供相關的竊密指控證據,更未有機會辯護,所以迫於無奈採取法律行動,是維護權益和聲譽的最後方法。
華為在其美國總部所在地德州,向聯邦地區法院提出起訴。起訴書指出,《國防授權法》第889條沒有經過任何行政或司法程序,禁止所有美國政府機構購買華為設備和服務,還禁止美國政府機構與華為的客戶簽署合同或向其提供資助和貸款,這違背美國憲法中剝奪公權法案條款、正當法律程序條款;同時,國會不僅立法,還試圖執法和裁決有無違法行為,違背了美國憲法中規定的三權分立原則。
去年通過的《國防授權法》禁止聯邦政府部門使用中國網絡設備商的產品,當中列明華為和中興兩間公司。郭平指出,此舉阻礙華為參與公平的市場競爭,最終損害美國消費者利益。
該公司法務總監宋柳平補充,入稟目的要求法院釐清,望推翻有關條文。《國防授權法》對華為未審先判,涉嫌違反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