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航拍無人機變成潮流玩意,因於航拍機所拍出的相片、影片,無論是角度、構圖都有別平時手持相機的效果及手法,甚至能拍出平時不易拍到,或無可能拍到的畫面,難怪深受歡迎。
對航拍機有疑慮
不過航拍機可以四圍飛,也不知是由誰操控,從而也帶來一些問題,包括潛藏的危險性及有關私隱方面,首先航拍機毋須考牌,任何人都可操控,很難擔保不會造成意外或受傷,導致多方面的損失;其次是無實名制,當有意外時難以追尋航拍機的擁有者;還有是航拍機可在難以估計的環境下拍攝,令人擔心會被拍下如家中情況之類,由此而引起對航拍機的疑慮。
其實民航處早有對航拍機發出指引,但並無正式法例規管,加上愈來愈多人玩航拍機,開始難於管制,加上各地不時出現航拍機的事故,不少地區也已立例管制,導致香港有關方面欲加快立法作出規管。因此民航處找來顧問協助,並於 4 月初發表了相關的諮詢文件,希望市民提供書面意見及建議,除了諮詢文件同時亦提供研究報告,大家可參考文末的政府網頁。
航拍界達人點睇?
本港航拍達人,亦是航拍界業者的 Lock Sir 稱,這份諮詢文件中,相信最多人關心的是 250g-7kg 航拍機這個類別,因為現時 Mavic Air 、 Mavic Pro 、 Spark 、 Phantom 、 Inspire 等這些熱門型號的航拍機,全都屬此類別。
至於顧問調查得出的建議,升降範圍需 30m 半徑,即 60m 直徑的空間, Lock Sir 亦為此找過,一個正規國際賽籃球場的面積為 28m×15m,換句話說是需要約接近 8 個籃球場的空間作航拍機的升降,Lock Sir 反問:「會唔會太誇張呢?一般學校都未必有 2 個籃球場,而這數值比一般真正直升機場升降範圍的 30m 直徑多一倍(注意這是直徑!),但航拍機體積細得多,這是否應該要跟比例調整呢?」
不單如此,Lock Sir 亦跟澳洲方面的團隊打探過,已立法多年的澳洲,只要是持牌人放飛,正常要求是跟香港民航處現時建議的 60m 直徑相同,但就可按要求減至 30m 直徑, Lock Sir 強調要留意是澳洲地大空礦,不過香港的要求卻反而高過澳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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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文件中建議飛行時要有半徑 50m 距離,即 100m 直徑範圍, Lock Sir 認為:「這是差不多約 28 個籃球場的面積,如此距離確實好有難度,而且這個數值在香港是無可能跟到。」相信有玩開航拍的都知道,在彈丸之都的香港,於一些安全又熱門的放飛點,航拍機的密集程度,分分鐘只有不到 10m ! Lock Sir 補充:「這些建議應是跟一些外國已立法的限制去建議,但在外國當然可以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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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高度未顧及業界應用
Lock Sir 續稱:「文件中另一建議的 300ft 飛行高度,我覺得對民用航拍機應可接受,但工業用的話就不太合理,因為 300ft 連 100m 都不到,約 30 多層樓就已超過了,只是商業航拍很多時都會飛到 50-60 層樓高,如限制在這高度就不用開工了。」
跟著 Lock Sir 補充:「還有其他如速度方面,文件中所提到的速度,只會是競賽機才會超越,一般民用航拍機不會去到如此高速。」他亦提議,如想鼓勵航拍機的應用及發展,應擴大 7-25kg 類別的使用機會,文件中提到不能運貨,但 Lock Sir 認為航拍機的未來發展好大可能是運貨甚至運人,如現在已落閘封門,他對香港航拍業的發展有好大保留。
實名制是負責任做法
對於今次的諮詢文件,編者覺得航拍機要實名制也是合理,這是一種負責任的態度,試想想萬一發生意外時,亦可追查到相關用戶,等如汽車也要有行車證一樣,才能保障道路使用者及其他人,當然這個做法難免會令部分想購買航拍機的人因而卻步,但試想想現在並非要考牌,只是要航拍機有人「認頭」,若連最基本的責任也不想負的話,也不配玩航拍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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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升降及飛行距離,將外國數據直接套用在香港,對香港這地方而言似乎有點不公平,試問就算是住半山豪宅都未必能有 8 個籃球場做升降吧,更何況是在公眾地方?
好,說了這麼多,你們又有何想法呢?大家如對今次航拍無人機的諮詢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記得於今年 7 月 3 日或之前,以書面形式電郵、郵寄或傳真到民航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