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與孩子到公園去,原本正玩得高興,怎料被一聲巨響打斷。當我正追尋巨響的來源時,只見一位約 6、7 歲的孩子用力地把另一位孩子推倒在地上,倒地的小孩立即痛哭。身為父母會如何應對呢?
當時被推倒的孩子爸爸立即緊張地走向孩子身邊為兒子出頭,並教導孩子遇到不公平的事時,應立即反抗,還大聲地說:「你係男仔,邊個打你你要打翻佢,否則別人會以為你好『蝦』,繼續『恰你!』」。結果那個推倒人的孩子見勢色不對,立即逃之夭夭,而那個被推倒的孩子仍然繼續痛哭,似乎並沒有理會爸爸的教導。
以眼還眼,對嗎?
我坐在一旁看到整個過程,這爸爸教孩子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方法,其實這行徑不就像那個推倒別人的孩子一樣嗎?假若孩子在學校被欺負,而運用他爸爸教導的方法去處理衝突,我敢肯定學校的訓導主任會立即召見,孩子必然記缺點或小過。
我家的「孖吉」都是男孩子,每天都會上演「邊個打我,邊個推我」的情境。我曾受過英國 NSPF(UK)的脫身法(Breakaway)及控制法(Restraint)導師培訓,教導社福機構、學校的教師、學生如何在肢體暴力的威脅下保護自己,免受傷害,而很多時我都以下列的兩個原則教導孩子如何處理衝突。
原則一:先用語言處理衝突
別人推你時,先表達自己的感受,例如:「你這樣推我很痛!」,「你這樣會整襯我!」,然後再停止對方的行為,例如說「請你立即停手」,「請你立即遠離我!」終結衝突,並立即離開現場。建議家長教導孩子,永遠先行用語言溝通把衝突處理好,在不得以的情況下才用適當的力把對方推開。
原則二:退後、用手保護自己
當對方並沒有離開的意欲,甚至繼續向前步步進逼,父母可以教導孩子立即退後,保持距離,並把雙手貼近自己的胸口保護自己,利用言語勸服對方,讓對方的情緒得以冷靜。若對方還是步步進逼,孩子應立即逃到安全的地方,並把剛才的暴力事件告訴給老師或父母代為處理。
最後,當孩子用了以上的方法,還是被施以暴力對待,在無計可施的情況下,孩子有需要用力把對方推開,為自己爭取時間,立即逃離現場。
現今大部份的香港市民壓力都很大,有時新聞亦有報到聽到某某勞氣的家長打老師,或校園的學生出現肢體的暴力,若家長們能協助孩子認識到暴力並不能解決衝突,取而代之利用有效的相向溝通,把彼此的衝突化解,整個社會氣氛將會變得更為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