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的早上,獨坐茶餐廳一角吃早點,隔鄰坐著兩母子,母親問兒子想吃甚麼,兒子不假思索:「餐蛋公仔麵」。母親連忙阻止: 「又叫公仔麵,十分無益。」並命兒子點其他食物。不一會,侍應捧來一碗餐蛋公仔麵,我以為侍應弄錯了,原來沒有錯,因為那是母親叫的早餐,兒子吃三明治。
雖然如此,母親將自己的一碗麵分了一半給孩子,一半留給自己吃。為什麼父母那般難拒絕孩子,明知是無益,但也勉為其難地順孩子的意,給他吃一點呢?
在果敢訓練(Assertive training)中,有四種行為,分別是「果敢的」(Assertive)、「不果敢的」(Non-assertive)、「霸道的」(Aggressive)、「消極抵抗的」(Passive aggressive)。「果敢」是你好,我也好,互相尊重;「不果敢」是你好,我不好,不敢反抗,唯命是從;「霸道的」是我好,你不好,所以你要聽我話;「消極抵抗的」是我不好,你也不好,所以看似順從,但暗中反抗,在順從與反抗兩者中盪漾。
父母的四項行為
其實父母也經常出現上述四種行為,當子女的要求不合理時,父母很容易顯露霸道本色,並曉以大義。當父母自己理虧,但又不想認同孩子時,便會消極抵抗,使彼此都贏不了。當父母視子女的要求大於自己的道理時,即使不想滿足他們,但也會心軟,覺得不能拒絕,有不果敢的表現。果敢是互相尊重,父母在肯定子女的同時,也不失自己的原則之下,找尋可行的方案。如果孩子的要求過高時,父母可以溫和地拒絕他們,即使帶給孩子苦頭,但卻不是傷痕。
回望茶餐廳的一幕,母親的表現是欠果敢,因她覺得無理由自己吃公仔麵,而孩子無得吃,這般做是說不過去的。要拒絕孩子,父母首先需要確立自己的立場,當然是包括經得起考驗的原則,令自己也尊重自己的想法和決定。因此,如果自己不贊成孩子吃某些東西,自己也不應吃。其次,拒絕孩子需要給予尊重,無需附加責備,恰如其分地說出拒絕的理由或自己的限制。例如:「爸爸知你很想玩電腦遊戲,但在假期才可以。」、「媽媽知道你很喜歡看書,不想停下來,但你需要在十時前睡覺。」、「我都想你能出席同學的生日會,但我不能接受你在未完成功課前外出。」
果敢就是果斷勇敢,不感情用事,立場堅定,態度冷靜地表達自己,拒絕孩子也不帶半點攻擊和敵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