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於上期專欄跟大家分享由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推出的一套指標體系,對全球主要經濟體利用訊息和通訊技術推動經濟發展及競爭力的成效進行評審及排名,從而對各經濟體的訊息科技水平進行評估的「網絡就緒指數」(Networked ReadinessIndex),香港在 2015 的最新排名,不單被踢出十大,更在多項細分排名屢創新低,反映本港不單在公共服務還是私人企業的科技應用遜色於鄰近地區,若然不再急起直追,恐怕為時已晚。筆者絕不是危言聳聽,大家試想為何其他地區及國家銳意發展科技,是因為她們都已經明白要發展高增值產業便要依賴科技,蹉跎歲月只會令投資者卻步,最後失去競爭能力,所有市民都變成輸家,若想再與其他地區爭一日之長短,恐怕已是遙遙無期。
在眾多較低的評分中, 有幾點值得關注,首先在「Political and regulatory environment」,筆者有點錯愕是「盜版軟件的應用 Software piracy rate, % software installed」,香港在 143個地區中排名 30,意味著盜版軟件的應用仍然猖獗,有關政府部門如海關及知識產權署是否需要加大力度去打擊有關罪行及加強教育; 而另一點是「Effectiveness of law-making bodies 」, 本港的排名只是 38,這一點足以反映現時立法機關效率仍有空間改善,平心而論,本港在立法程序特別是與科技有關的法例未能與時並進,例如推動電子商務而制定的《電子交易條例》(第553章)(「條例」),制定於 2000 年 1 月並於 2004 年 6 月作出修訂,對於發展迅速的科技而言,11 年前修改的法例能否涵蓋現今的需求確實成疑。
另一個評分支柱「Business Usage」就出現更大問題,當中有一項細評分「Capacity forinnovation」排名只得 32,對於一個地區的持續發展並非好事,事關欠缺創新能力尤如欠缺推動力,一切只跟隨現時的發展方向,試問何來再有創新的思維、政策、產品,假以時日我們再憑甚麼跟鄰近地區競爭?
可能有人認為私人企業需要自負盈虧,故此他們對科技應用及創新能力不太投入是可以理解,可是當筆者看到另一個評分支柱「Government usage」時便摸不著頭腦,當中兩項評分「Importance of ICTs to governmentvision」及「Government success in ICT promotion」只得 27 及 30,而相關的評分支柱「Social impacts」中「ICT use and governmentefficiency」亦只得 24 分,這些成績足以反映特區政府作為推動科技的重要持分者,多年來的科技應用政策並不奏效,成績仍是力有不逮。有見及此,重建科技局已是刻不容緩,缺乏合適的政策局只會令科技政策傾斜。
總結,若然我們在未來一年未能作出改善,相信在此消彼長的情況下,明年的排名將難免繼續下滑,試問這是否大家願意看到的情況?